破产清算抵押债权和工资谁优先
- 发布时间:2024-08-08
- 发布者: 杭州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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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破产清算抵押债权和工资谁优先
破产清算中工资要优先与抵押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破产申请所需证明资料清单
诉宁网提醒您,申请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书面破产申请;
2.企业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
4.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
5.企业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并附审计报告;
6.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7.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8.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
9.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
10.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
11.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12.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破产债权申报的范围是什么
1.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利息的债权;
5.附生效条件或附解除条件的债权;
6.附始期债权;
7.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
8.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因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求偿权;
9.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取得的将来求偿权,但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人的除外;
10.解除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后形成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11.因委托合同产生的债权;
12.票据追索权;
13.税款债权;
14.其他合法的请求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