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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讨债: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处理方法

  • 发布时间:2024-08-19
  • 发布者: 杭州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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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处理方法

  在我国大家都知道欠债还钱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是对于破产来说,法律是有一些相关的规定的,并不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么大家知道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处理方法吗?下面就让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破产清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二、债务人长期不还债怎么办

  (一)注意催讨

  有句俗话叫“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还仍然存在着不讲信用的人,他们有的到期不还,有的借整还零等等。因此,凡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双方约定期限,但借款仍未归还的,出借人就要考虑催讨,提醒借款人,催告其在合理的期限内返还借款。

  (二)及时起诉

  借贷双方权利受侵害的,被侵害者应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算起的二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超过二年的诉讼时效,人民法院就会不予受理,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

  三、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处理方法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而《民法通则》对此也仅作了上述原则性规定。

  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

  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私人之间的借款要慎重。借钱给人,必须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就是亲朋好友之间的互通有无、如果数额较大的话,除立借据外,也要尽可能由借款人提供担保或以一定财产作抵押,这样就可减少风险。

  以上就是诉宁网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破产后欠的债务处理方法的相关内容。一般来说,破产都是因为没有资金维持下去了,所以对于所欠的债务也并不是那么容易偿还的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诉宁网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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